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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征稿启事

为提高江西省书法创作及理论研究水平,打造书法创作高地、学术高地、人才高地的书坛标杆,每三年一届的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大展将周期性推出,是江西书坛最高层面的展示平台,成为推动江西书法发展的活力载体和品牌展览,也成为江西书法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出精品的有效途径。现将征稿启事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修水县委 修水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修水县委宣传部 修水县文广新局 修水县文联 九江书法院

三、协办单位: 黄庭坚纪念馆 黄庭坚书画院

四、征稿范围: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会员投稿须附会员证复印件);已入展省书协主办的展览两次以上的作者(须在登记表上附入展证书复印件)。

五、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以黄庭坚诗词、歌颂黄庭坚的诗词歌赋、古典诗文及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为宜。

2、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作品:刻字作品不小于35×35厘米(材质为木料),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 一律为8寸高清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省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庭坚奖”展字样。

4、投稿数量不限,须一次性寄出。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作品不退。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六、征稿时间:

从2018年9月28至2018年 10月 31日,(请投稿作者以快递方式投稿,不要挂号和平信方式投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南湖支路4号 九江美术馆 邮编:332000

电话:13879212976 收件人: 曹端阳

八、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160件左右。

2、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50件左右,入围优秀作品7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参评作品、以往个人成绩、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江西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修水县文联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4、出版《第二届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大展作品集》,所有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5、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给予“特等奖”奖金15000元,一等奖奖金8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优秀奖奖金1000元,入展作者每人收藏费500元。

6、2018年11月在江西省修水县举办展览开幕式,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

九、有关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jxssfjxh.com

2、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胡友根,电话:0791-86269826,邮编:330046。

3、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4、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5、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第二届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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