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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评判与国展评审蠡议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2015-12-04程序员

当代书法评判与国展评审蠡议

唐绍禄 刘帅

2013年,《中国书法》开展了一场关于当代书法评判体系的讨论,从而开始了中国书坛对于当代中国书法热潮的理性思考。当代书法的普及和繁荣,改变了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书法的生存状况,夯实了书法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当代书法的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着各种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学术界认真梳理和探讨,作出客观、理性和历史的评判,这有利于指引书法的前行之路。

当代书法评判是个宽泛的话题,它包含书法创作、书法理论和书法批评等方面的内容。当代书法是以展览为重心和标志的。可以说展览主导着当代书法创作前行的方向,引领着各种书法风潮的兴起与落幕。三十多年来,中国书法经历了难以数计的各种展览和比赛,对于当代书法来说,这三十多个年轮是由一个又一个的书法展览年组成的。可以说,此起彼落的各种展览大赛,构成了当代书法的主要特征。基于此,这里所说当代书法评判,只是相对于当前书法展览作品而言,或者,对于当代书法的评判是以书法创作特别是国展作品为观照。国展评审则泛指从专题展到中国书法兰亭奖在内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各种全国性书法展览,而非仅指四年一届的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也不包括其它非中国书协主办的各种全国性书展。在这里,笔者试图以当代书法创作为视角,从国展评审这个侧面审视当代书法评判的得失。

一、国展评审中权威性和学术性的缺失

在当代文化语境下,如何评审书法作品的优劣高下,如何评判书法艺术的发展状况,如何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书法评判体系,已成为当前书坛内外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中国书法家协会这个标志中国书法艺术最具权威性的团体,是当代中国书法繁荣和发展的领导集体和动力引擎。在展览评审方面,为建立权威性和学术性,确保艺术竞争的公平公正,中国书协在近十年来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努力,设置了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实行评审与监审二权分立,加强了评审过程的监督,实行了电子投票制等体制机制,在技术程序上建立了严密的流程,机制在不断改进和完善,评审过程越来越规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可喜的进步。也许,现有的国展评审机制,是当前条件下唯一可行的,虽不完善,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评审的公平。

中国书协是绝大多数追求爱好书法艺术的人们向往的艺术殿堂,很多人把进入这座殿堂作为自己人生事业的奋斗目标,在加入中国书协这一目标的驱动下,人们对中国书协举办的展赛趋之若鹜,对手握参赛作品生杀大权的评委顶礼膜拜。当代书法的热潮正是由展览推动,各种书法风潮也是由展览掀起。由此可见,国展评审及其评审队伍对于当代书法发展的重要之所在。

随着当代书法展览的兴起及社会环境的变化,书法艺术从专业走向社会大众,从书斋走向展厅和市场,与此同时,社会上一些消极因素也随之而来,社会性渗透改变了书法固有的生存和文化状态,当代书法在审美价值及审美标准的评判上,已然发生了较大变化。而对于书法作品的评判,似乎还没有适应这种变化。因此,每一次全国性书法展过后,总是会留下太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和遗憾,每一次大展的评审结果,总是难以取得较高的社会认可度,特别是获奖作品,总是那么差强人意,常常遭遇质疑和骂声阵阵,作为中国书法最高奖的中国书法兰亭奖也不例外。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当下国展评审还缺乏权威性和学术性,或者国展评审的权威性和学术性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刘恒在十届国展论坛中阐述了评审权威性和学术性的进一步确立的问题。他认为,“大家谈到当代书法,无论从积极的一面还是消极的一面,往往把原因归咎到作者头上。其实,展览的最终结果不仅取决于作者的来稿质量,还取决于在评审方面如何选定更有权威的评审班子,在大量来稿中如何真正选出能够代表当代书法水平的作品。比如跟风的问题、装饰性的问题,一方面是作者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评委的选择问题。有的作品在有些评委看来是优秀的、很有创造性的、很有思想的作品,但在另外一些评委看来可能是很幼稚、很粗糙的作品。因此,一个展览的成功与否,一方面依赖于作者;另一方面也有赖于更高水平的专家型、学术型的评审队伍。”(1)此论客观公允,看到了问题的本质。

有人在比较十届国展、第三届隶书展、第四届兰亭奖(佳作奖)这几次展览的获奖入展作品时,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在十届国展中获奖的作者,其相同书体的作品反而在隶书展这个专题展中只能入展,有的甚至没有入展;在专题展中只入展的作者,其相同书体的作品在随后举办的第四届兰亭奖(佳作奖)这个中国书法最高奖中却获大奖了。因此有人调侃“获奖的不如入展的,入展的不如落选的”。应该说同一作者书写的同一书体作品,在一定时期内虽然形式会有所不同,但艺术水平基本稳定。那么,是前者水平下降、后者水平提高的速度有如此之快吗?可能性虽然存在,但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大家自然心里明了。这里导致结果变化的只有几个相关的因素:即作者、作品、评委,作者和作品没有变化,只有评委变了,结果就变了,所以,造成作品评审结果出现这种过山车式起伏的主要的原因可能还要在评委身上找。

鲍贤伦在第三届全国隶书大展评审后感叹:“从初评到终评,曾看中两件心仪的不俗作品,准备到时提名优秀作品的,没想到却被集体打票淘汰出局了,审美判断的见仁见智差异如此之大让人耿耿。”(2)评委们集体无意识的选择,最终的结果连评委自己也不满意,可这并不是评审结果不公正,评审流程不严密的问题。第三届全国隶书大展的评审,中国书协相当重视,选派了十来位评委参加评审,其中大部分是中书协隶书委员会委员,还设立了监委,聘清法律公证员,监督评审的全过程。鲍贤伦身为当代隶书名家,参加全国隶书专题大展的评审,遭遇这样的无奈,发出如此感叹,让人觉得书法艺术的评审似乎缺乏学术标准,处于盲目混乱。这里应该能说明一个问题:要么是先生本人审美眼光偏差,把平庸之作当成不俗作品,要么是多数评委审美水平一般,导致了遗珠之憾。这就涉及到评委的素质和水平问题。一方面是作为评委需要具有能客观评审作品的学术思想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是需要评委具有能公正评审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简而言之,既要有才,也要有德。有才无德不行,有德无才也不行。当下社会对于国展评审的反响显然对这些方面提出了质疑。“不能完全责怪中国书协或哪一个具体评委,而是我们整个的评委成员构成已经非常欠缺学术性、缺乏专业素质和操守品德了,基础出了大问题,大厦安得无恙?”蔡树农认为,“哪怕是中国书协这样的权威的书法机构,出于通盘大局考虑随机聘请各地书协诸侯担任全国书法大展大赛评委,花费巨额财力和人力,最终评选出来的作品一次又一次‘可怜’地遭遇骂声一片。”(3)所言可谓是切中时弊,折射出当下国展评审中权威性和学术性缺失的现状及其深层次问题。

二、评审权威性和学术性的建立

无论是国展的评审还是对于当代书法的评判,都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书法评判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评审权威性和学术性确立是重要基础,评判标准是重点,而对于评判标准的把握历来是见仁见智的,取决于评委的水平和素质,因此,评委是这个体系中的焦点和关键一环,直接影响到评审的权威性和学术性。

评审权威性和学术性的建立,与评委身份本身无关,而与评委所具备的专业学术水平和道德操守关系密切。就基本而言,对书法作品作出正确评判,首先需要评委具备全面的审美眼光,这是评审学术性的基本要求。虽说术业有专攻,人们不能苛求评委一定要楷、行、草、隶、篆兼修,五体皆善全能。但人们有理由要求评委具备历史、文化的修养和审美眼光,具备对各种书体的作品在技法、形式、艺术水平和文化内涵上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否则,就不是个合格的评委。对于担负评审重任的评委来说,最起码各体书法知识修养要全面,即使不是自己所长的书体,也能分清优劣高下,而不能一无所知,评审起来一筹莫展,凭感觉瞎打分。当代书展,展览大厅往往是被行草书体主宰,占据百分之六十以上比例,而行草书体中,又是“二王”书风在主宰着,造成每次展览的作品面貌基本相同,到处都似曾相识。朱中原认为,当代书坛一个越来越明显的现象就是伪二王书风的盛行。当然不只是伪二王,还包括简单地嫁接、复制孙过庭、米芾、苏轼、王铎、何绍基等等,凡此种种的模仿、复制之风,实质就是一种伪古典。当代书法界对于古典主义的追求,已然成为一个总的趋势。这种价值取向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偏差。当代人对于古典的理解出现了浮浅化的趋势,把简单的复制和模仿等同于古典。所以很多学王之作,竟然出现了千人一面的现象。4)这是对书坛时风的客观批判,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评委欣赏审美水平的局限,缺乏从书法史学、美学和文化的更高层面评判作品的能力,离开行草、离开“二王”就不知道如何评判作品的优劣;另一方面是评委思想认识与艺术观念的狭隘所致。

同时,评委需要具有开明包容的艺术观念。艺术需要百花齐放。要客观地评判各种书体各种风格的作品,以作品本体的艺术水平为参照,标示出每件作品在当次展览中的坐标点。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判断作品的优劣。如在对待作品装饰性问题上,有的评委一看到装饰拼接的作品就反感,哪怕作品不错也拿下,把艺术性与装饰性对立起来;有的评委则看到简单到仅一张白纸的作品十分感冒,字写得再好也不要,把艺术性与形式感当做一回事,混为一谈。装饰艺术融入书法艺术是当代书法创作的进步,丰富了作品的形式美。但是在探索过程中,有的作品可能拙劣,有的作品表现优异,应该客观看待,鼓励探索创新,在评审中鉴别成败。有的作者在艺术观念上追求简朴,所以不重视作品形式的装饰。对于这些作品艺术水平的判断取决于评审时评委的观念和态度,需要分清本末,注重书法本体。在书体上,要放眼全局性,不能站在某专业委员会的位置,搞本位主义。有些评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偏见,认为隶书只有汉碑才是经典,行草书只能学习“二王”,秦简楚简是诸侯小国的文字,不足以取法,汉简也不要学。这显然是缺乏历史眼光、没有从美学层面看待书法的表现。抱持这种观点的评委可能占有一定比例,久而久之便成潮流,成为时风,这也是中国书坛几十年来“二王”盛行的原因之一。艺术观念的偏颇和美学思想的贫乏,必然影响评审时的判断。简牍书体也许不是书法的主流,但要允许和鼓励学习探索,对具有较好水平的简牍书体的创作作品应当留有一席之地,让古代文字和书法文化得到全面的传承,让书展和书坛呈现百花齐放的景象。否则,秦楚简牍、龙山彩陶这些历经几千年才得以重见天日的中华古老文化,只能在博物馆里呆着,慢慢陈腐朽化,不要多长时间又可能再次面临消失甚至真正遭到灭绝。与其如此,还不如不要发掘出来,让它们埋藏地下留待后世子孙们再发现继承。

艺术观念要更新,要与时俱进。评委虽功成名就,也需要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更新旧观念,才能跟上时代的变化和艺术的发展步伐,使自己对评审保持应有的学术性水平。全国性书展对于书体书风具有导向作用,正因此,国展的评审就需要以历史的眼光,在书法史学的层面,观照到各种书体和书风的全面继承和发展,坚持传统经典的方向,同时兼顾到中国文字发展历史中的各个时期、各种面貌。纵观几千年中国书法历史,每个时代都在对历史进行丰富和刷新,清末民初至今中国文字的许多重大发现,把此前的书法历史颠覆的面目全非,改写了书法史学,将书法带进了一个有别于魏晋以至唐宋的全新时代。有的评委只关注过去史籍上的那些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不关注新发现、新出土的书法文物和古代优秀作品,对于近十来年间出土的秦、楚简牍知之甚少。如隶书的波磔问题,对于关注过隶书发展历史的人来说不难看出,隶书在战国、秦代及汉代初期的秦隶阶段是没有明显磔笔的,并非当代某一名家的创新创造,波磔这个特征是进入西汉中期以后在汉隶的成熟演化过程中被强化。当下一些书家为追求古朴不写磔笔,显然是属于传统范畴,既使作品更加高古,又不失传统。可有些名家、评委不能理解,不知其所以然,主观臆断地以为是作者故作姿态,把作者追求传统风格当成跟风现象,让人费解。究其原因,这还是评委观念陈旧,缺乏书法美学和史学的视野高度所致,使评审的学术性受到影响。

再者是评委需要有良好的思想文化修养、独立的艺术思想和独特的文化眼光。这是展览评审学术性的根本要求。一件书法作品的艺术水平包含着技法、形式和思想文化层面的内涵。优秀的书法作品除了好的技法表现和出色的作品形式外,还要具备丰富的思想文化内涵。当代书法,并不缺乏技术形式层面表现出色的作品,也不乏既具技术形式,又兼具思想文化内涵的优秀之作,但如何发现后者,并在国展评审中胜出,就需要大多数评委的评审具有学术性。有些评委只能看到作品中技法和形式层面的内容,看不到作品所包含的文化性和思想性。其实,在对一些优秀作品进行评判时,特别需要评委有文化的修养和思想的眼光,才能透过作品技法和形式的表象,看到作品的历史、文化和审美内涵,否则优秀作品也很可能被弃之一隅遭到淘汰。当下的书法作品在技法与形式上大多数很难分出伯仲,而在文化与思想层面则可能存在霄壤之别。如书法界多年来提倡作者自作诗词文赋问题,一旦作者真正书写自己的诗词文赋时,如果评委缺乏文化修养就会影响评判水平,即使是优秀之作,由于难以拿捏准分寸,干脆就不投票了,使这类作品在本该加分的项目上遭到减分甚至淘汰。正如古人所言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马纵有千里之能,然怀才不遇,也难逃埋没的命运。于是,书法界年年都在抄写古诗词赋,抄录前人书论,以求能够减少失误。对于作品格调和境界的判断,更是需要评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传统文化修养,才能分辨作品格调的优劣、境界的高下。只有具有艺术思想和文化眼光的评审队伍,通过具有学术性的国展评审,才能真正评选出能够代表当代书法水平的作品,才能逐步将当代书法引导走上具有艺术性和文化性的发展道路。

要坚持艺术评审的客观公正,这是评审权威性的本质要求。评审的公正一方面表现在学术标准上,需要评委对作品的技法、形式、文化内涵等能够站在书法史学、美学和文化的高度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判;另一方面表现在道德标准上,需要对参评参赛作品一视同仁,坚持公正原则。有些评委越过道德底线,评选作品唯关系和利益是举,评审中所选之作多是自己的门生、朋友等各种关系的,不仅如此,还为他们拉票,在艺术的评判中夹杂进利益的标准,放弃公正原则。在过去的年,有些省承办的全国性书法展东道主现象十分严重,一个入展三四百件作品的全国性展赛,东道主一省的入展获奖作品就占据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之多;有的参展获奖作品从技法、形式到内涵均无出彩之处,表现业余,却也登上了国展大雅之堂。这种情况偶尔出现或许是巧合,而成为常见现象之后,评审的公正性令人质疑。这看似一次展览的问题,实则折射出当代书坛的混乱和阴暗面,说明评审的腐败和监审的不作为,对于中国书协业已建立、成果仅存的评审权威性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要建立评审的权威性,这种种不正常现象必须得到遏制和纠正。

三、当代书法评判中艺术性和文化性的关注

面对当代书法创作现状,探究当代书法与文化的关系,在继承传统与艺术创新的追问中,反思当代书法的文化意义,问题显而易见。当代书法评判应置身于广阔的中华文化历史视野中,关注到艺术性和文化性问题,在技法和形式的基础上,从更高的书法史学和书法美学层面去评判作品的优劣高下,这样的艺术评判才具有历史高度和文化意义,才有可能经得起历史检验。但是,恰恰在这点上,成为当代书法评判的盲区,也导致了当代书法创作方向上的迷茫。

如何看待传统继承和艺术创新?这是当代书法评判中的核心问题。继承传统是基础,也是责任,没有传统的继承,艺术创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下书坛提出要创造经典,这是对当代书法艺术发展的良好愿望和远大理想。书法艺术必须超越技法和形式的层面,走向文化性和艺术性层面上创新创造的境界。可在当前何为经典、如何创造经典是个重大而严肃的课题。经典作品必须以作品艺术水平的高度来决定。当代书法与经典作品或许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作品文化含量的不足,要创造经典我们还有很长的路程要走。我们既不能急于求成,在矮子当中拔高子,以获奖论成败,或以“头衔”、“名气”论英雄;也不能把那些将传统法帖写得“夹生”的作品当成是创新和经典,而把继承传统经典的优秀之作看成是书奴字匠而打入另册;更不能总是墨守陈规,认为只有过去史籍中所列的才是经典,必须亦步亦趋,而不能越雷池一步。经典作品不是通过展览比赛命名的;也不是靠占有社会资源拥有话语权或者花钱购买媒体广告吆喝出来的;更不是在书法江湖中论资排辈的结果。经典需要凭借较高的艺术水准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可,需要经过历史的检验和文化的认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书法是否创造了经典,只有留待后人评说,当代人并没有评判的话语权。如果当下人们硬要说自己创造出了经典,企图先入为主,那只能是当代人浅薄狂妄的自吹自擂,将成为后世的笑柄。这些问题当前书法界不能也不可能建立一套具体详细的评判标准,供人们照本宣科地对照,而需要运用自己的思想眼光和艺术智慧在评审评判过程中灵活的考察与理性地把握。

如何站在书法史学、美学和文化层面看待书法创作是当代书法评判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它决定着评审学术性水平的高低,关系到评审权威性的建立,影响到当代书法艺术性和文化性的发展。书法之所以成为艺术,并不是汉字形式化的结果,是汉字在创造和衍变过程中所固有的艺术性和文化性所给定,是由几千年书法艺术发展史及其所承载的中华传统文化内涵决定的。书法是中华文化之根,文化是书法艺术的灵魂,其中所蕴含的美学内涵丰富多彩。历史是一面镜子,以史为鉴,透视当代书法现状,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技法至上、形式主义盛行,而不注重从史学层面关注书法,文化精神被边缘化。十几年前,沈鹏先生就认为书坛存在“专业化淡化书法文化,书法从广阔的文化领域退到书法自身,追求外在的形式感与点画的视觉刺激,减弱了耐看性与文化底蕴。原有的词翰之美消减了,文人气息弱化了,书写中刻意多于无意、随意,若干优秀之作,可以称作机智与灵巧,却达不到古人那样的智慧风范。”(5)笔者深有同感。今天,这种现象更是愈演愈烈。当代书法创作所关注的重点是如何能够使作品在国展中入展、获奖,在书法院校,形式成为一门重要的专业课。对于形式和技法的学习把握如同机械式的运动,进入程式化操作,这本无可厚非,但不能回避文化性问题,忽视书法对社会大众的文化关怀,把书法发展和艺术创作停留在技法学习和临摹创作的程度。在国展评审中,往往把形貌酷肖经典法帖的作品当作成功之作,给予入展、获奖的荣誉,却没有进一步追寻书法艺术的文化脉络,从书法史学和美学高度来评判作品的成功与否。凸显的是当代书法标新立异的浮躁心态和急功近利的功利思想,使当代书法实质上处于一种形而下的技术形态,而没有真正成为形而上的文化艺术。文化的式微是国展评审在学术性上的严重偏差,以致于当代书法一直停留在技术和形式的表面而难以进入文化性内涵的纵深。当代书法还停留在关注过去书法经典的视角,没有放眼书法历史的广阔视野,书法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和发展中华文化,以文化和艺术对社会给予人文关怀,而不是仅仅为了学习书法经典作品的形体和技法,为人们加入各级协会创造条件,大批地生产文化营养不良的书法家。否则,当代书法将与中华文化渐行渐远,历史渐渐失忆,当代书法的艺术性将不断沙化,文化性将面临撂荒。技进乎道,国展评审应当拓展文化视野,以更宽广的历史、审美和文化眼光审视作品,才能选出真正代表当代书法水平的作品来,并引领和推动当代书法创作向文化回归。

诚然,影响书法评审权威性和学术性的因素很多,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让整个社会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发生变化,其对书坛的渗透使从评委到作者的社会人群都受到冲击,一些人出现道德错位、思想浮躁等问题,客观存在的现实弊端自然成为中国书协的无奈。当代书法评判问题涉及面广,当代书法理论的苍白、书法批评的失语与书法创作的得失共同构成了当代书法的现状。书法创作范畴的国展评审仅是其中之一。单就这一问题来看,也不能仅从评委身上找原因。要研究和完善对评委的选拔和监督、考评机制,甄别、清除评审队伍中的南郭先生,让滥竽充数者下,让德才兼备者上;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改进投票简单多数定胜负,建立专家评委制度,让德才兼备的权威学者拥有一票提名和否决权;要探索增加学术合议程序,让评委们在交流中寻求审美共识;还需要从中国书协体制等深层次问题上寻求题解,打破官僚体制,回归学术本位。要构建起当代书法的理论体系和艺术批评,让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创作同步,让真正的书法批评发言;要净化书坛因社会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开展书坛反腐,接受媒体和社会大众的批评和监督,建立起择天下优秀作品而选之的国展评审机制,确立国展评审的权威性和学术性。当然,作为书法创作主体的作者,更需要以弘扬传统文化、克已修身为目标,克服浮躁思想和急功近利心态,抵制造假、枪手、贿赂等不法不道德行为,不走歪门邪道,沉静下来,潜心加强传统学习和道德修养,提高艺术水平,创作出真正具有艺术和文化含量、体现当代书法水平的作品,以此接受评委的评审和时代的评判。

陈洪武先生曾指出,“现在,大家在期待着一种新的平台机制的建立,是因为目前的评审机制往往把一些个性鲜明的、艺术含量很高的作品淘汰掉,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已经鲜明的摆在了中国书协面前,我们必须拿出精力、人力进行调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改进我们的评审机制,使之更适合书法发展的需要。”(6)今天我们看到了变化,还值得期待。如同交通秩序,如果没有交通法规的完善或新法规的出台来提供法制保障,没有监管机制的建立和执法管理的到位,任由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存在,大家都随波逐流无视信号灯的指挥,那么,素质再高的人也无法独善其身,整个社会的交通只能陷入无序。书坛也然,无论是否建立新的平台或者建立何种平台,都需要从根本上建立评审权威性和学术性,建立起当代书法评判体系,对国展的评审乃至于对当代书法评判才具有艺术和文化的高度,当代书法才能肩负起对于中华文化繁荣发展的历史担当。

注释

(1)《书法导报》2011年11月16日“‘十届国展’论坛综述”

(2)《全国第三届隶书大展作品集》尾页

(3)《美术报》2013年2月2日 “‘膨胀’背后是什么”

(4)朱中原:《当代书法的伪古典伪贵族与伪平民化》(《美术报》2013年9月21日

(5)沈鹏:《传统与“一画”》(《中国书法》2003年第六期)

(6)《书法导报》2011年11月16日“‘十届国展’论坛综述”

作者简介

唐绍禄,男,1963年2月生,江西省瑞金市人。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理事、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瑞金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刘帅,男,1987年2月生,山东潍坊人,就职于江西省文联省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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